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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杭钢单元炼铁路地块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1)杭钢单元炼铁路(中段)地块效果评估总结

修复效果评估单位于2021413日开始进场至2022524日结束,对杭钢单元炼铁路(中段)地块项目地块内清挖污染土壤形成的基坑清理效果、清挖出的清洁土壤、原地异位修复后的土壤、原地异位淋洗修复后的土壤和潜在二次污染区土壤进行采样评估。在开挖净土中共采集112个土壤样品;异位热脱附土壤共采集215个样品,异位淋洗土壤共采集21个样,水泥窑熟料共采集2个样品,砖窑成品共采集6个样品;冲洗后建渣共采集129个样品;潜在二次污染区采集48个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53个(包括5个平行样)。同时对项目施工进行了现场踏查、人员访谈、资料核实,根据具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数据,得出如下结论:

1)根据监理报告结论,杭钢单元炼铁路(中段)修复施工基本按照修复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开展实施,施工报备材料齐全,过程记录基本完整;施工过程中落实了施工方案中要求的各类环境保护措施,各类污染物均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了妥善处置,杜绝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2)杭钢单元炼铁路(中段)清挖污染土壤累计清挖出污染土壤15503.8m3,修复效果评估单位通过采集6个批次的土壤样品验证清挖效果,根据第三方检测单位数据,基坑侧壁、底部土壤样品中目标污染物浓度均低于本项目修复目标值,基坑清理效果合格;

3)杭钢单元炼铁路(中段)修复工程清挖出的10222.4 m3污染土壤经过原地异位热脱附修复后,清挖出的240.5m3污染土壤经过原地异位淋洗修复后,根据第三方检测单位数据,土壤中目标污染物浓度均低于本项目修复目标值;

4)杭钢单元炼铁路(中段)修复工程清挖出的4681.5 m3污染土壤,外运至有资格处置的安吉南方水泥厂和浙江红狮水泥厂进行协同处置,根据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该部分土壤已经全部处置完毕,在处置期间未发生二次污染事件;

5)杭钢单元炼铁路(中段)修复工程清挖出的359.4 m3污染土壤,外运至有资格处置的浙江威妮砖厂进行协同处置,根据砖窑协同处置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该部分土壤已经全部处置完毕,在处置期间未发生二次污染事件;

6)杭钢单元炼铁路(中段)修复工程在修复过程中,累计处理8865 m3废水,主要来源于抽出的地下水及基坑降水、热脱附施工、淋洗施工及其他基坑废水,经过查阅施工、监理等资料,所有废水在经过检测合格后均已纳管排放;

2)杭钢单元炼铁路(西段)地块效果评估总结

1)通过审核修复过程类资料,该项目修复工程量、修复范围、修复方法相关文件均通过环境监理签字认可,根据监理单位过程资料及监理报告结论,该项目修复过程基本按照备案的施工方案开展施工。该杭钢单元炼铁路地块(西段)污染土壤修复工程自20201221日正式施工,至20211025日完成修复范围内所有污染土壤的清挖和修复工作。该杭钢旧址公园GS1303-13及周边道路地块修复区域面积约为2908 m2,理论需开挖污染土方量约为4811 m3,实际开展地块内污染区域土方清挖量共计8105 m3,其中完成污染土壤4906 m3,净土3199 m3202115~66日完成了所有污染土壤的修复,实际修复土方量共计5779 m3(包括污染土壤4906 m3和第一批次验收超标净土873 m3)。其中,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约1179 m3(以高浓度砷、氟化物、铅和锌污染为主),淋洗修复污染土壤约2420 m3(以低浓度、高渗透性砷污染为主)、砖窑协同处置土壤约为1307 m3(以低浓度、低渗透性砷污染为主)、淋洗-热脱附复合修复污染土壤约873 m3(以砷和多环芳烃等复合污染为主)。经监理单位确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各污染类型对应的土壤修复方量也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通过审核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类文件,该项目的环保措施落实和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实施过程均有监理单位人员进行旁站,施工单位修复过程中环保措施基本按照通过专家评审的修复方案要求落实;根据竣工报告和监理报告,修复工程施工期间大气、废水、噪声等均达标排放,大气、废水、噪声均能够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未造成明显二次污染环境危害及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因涉及地铁保护区域的分仓跳挖作业,修复施工期间对地铁设施进行跟踪监测,整个施工阶段监测数据变化量均较小,各监测项均小于报警值,施工过程中基坑及周边环境处于安全受控状态。施工结束后的监测结果表明,已满足对地铁设施停测的条件。

3)通过对杭钢单元炼铁路(西段)地块修复范围内基坑清理效果进行评估。基坑底部和侧壁共布设点位14个和23个,先后共采集送检基坑坑底和侧壁土壤样品44个(含3个平行样)。同时,对异位淋洗、异位淋洗+热脱附修复后堆体和清挖未污染土壤堆体分别采集送检约11个、4个和4个土壤样品,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后的产品分2个批次送检分析,对砖窑协同处置后的砖块产品采集送检约2个分析,对地块内筛分冲洗后的建筑垃圾堆体约采集7个样品送检分析,对修复施工过程影响的潜在二次污染物区域共采集送检60个(含6个平行样)土壤样品分析。结合以上样品的检测结果分析后,最终形成如下结论:

1)地块修复范围内基坑的清理均已达到修复技术方案的既定要求,所有基坑坑底和侧壁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修复目标值;

2)修复后土壤堆体和清挖未污染土壤堆体的取样检测结果表明,修复项目地块内未污染土壤和修复后土壤全部达到效果评估方案的既定要求;

3)污染土壤外运协同处置产生的水泥窑和砖窑产品质量检测结果表明,污染土壤协同处置产品合格;

4)潜在二次污染区域表层土壤的取样监测结果表明,地块修复范围内,未发现修复工程造成表层土壤的二次污染问题。

综上所述,杭钢单元炼铁路地块内污染土壤已按照预期目标完成修复,清挖基坑和修复后土壤的检测结果均达到修复目标。本地块范围内作为规划道路用地(二类用地)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安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