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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杭钢单元GS1302-02、06、07、13、18、19地块及周边规划道路区域修复技术方案

杭钢单元GS1302-02、06、07、13、18、19地块地块及周边规划道路区域位于杭钢退役场地中部及北部区域,主要集中分布于原杭钢焦化区,在原杭钢炼铁区也有分布,本方案涉及地块面积合计约为128780m2

方案确定采用备选方案四(污染土壤水泥窑/砖窑协同处置、淋洗、热脱附,地下水抽出处理)作为本方案涉及地块污染土壤与地下水修复技术方案,进行技术方案设计并实施。备选方案四中清挖出来的污染土壤除了将根据污染物的种类及浓度进行分别处理,还将根据污染土壤介质的特征选择相应处理方式。采用地下水抽出处理技术将污染地下水通过污染土壤清挖过程中的基坑降水得到去除并采用现场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纳管排放。

为保证修复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土壤清挖、运输、土壤异位淋洗、异位热脱附等阶段)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及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风险,在污染场地环境(土壤)修复施工过程中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方案,对所涉及区域内的污染土壤、污水、大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进行管理。同时,制定并严格执行施工环境监测方案,将监测结果与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对比评价,以便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所涉及区域内的空气、水和噪声环境进行监测,然后将监测结果与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对比评价,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证项目施工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及确保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并为现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全过程的监测方案在监理单位和效果评估单位监督下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CMA认证)的第三方单位进行检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