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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蓬莱区登州街道瀛洲酒业及周边地块风险评估报告

蓬莱区登州街道瀛洲酒业及周边地块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中心地理坐标为N37°48'6.26"E120°48'16.00",总占地面积69563 m2,北至飞龙工贸与农田,西至沙河路,东至平山河,南至南关路。1990 年之前该地块为农田,种植小麦;1990 年,地块西部成立山东蓬莱县外贸花生加工厂。1998 年,原花生加工厂被瀛洲酒业收购,主要经营酒水罐装、贮存及销售。2013 年瀛洲酒业停产,2015 年地面构筑物进行拆除。地块东部一直为农田,2015 年闲置至今。根据规划,本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R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 号))等的要求,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烟台市蓬莱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蓬渤安全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本地块地下水中存在钴、甲苯、1,2-二氯乙烷、挥发酚的超标情况。

根据前期调查结果,需要对本地块开展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所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开展了补充调查,并进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根据健康风险评估,得出以下结论:

1)本地块中检出的土壤污染物均未超相应筛选值,因此地块土壤中没有需要开展风险评估的关注污染物。

2)地块北部区域存在土壤pH 较低的现象,其中土壤pH 值低于5.5 的围约为1400 m2,平均厚度为3 m,总的方量约42000 m3。地块土壤pH 较低的原因推测是受北侧康爱特地块影响所致。

3)地块地下水中的筛选的关注污染物为钴、甲苯、1,2-二氯乙烷和挥发酚。根据风险评估,地下水中的关注污染物不会对未来居民产生不可接受的健康风险。

4)根据异味评估工作,本地块存在土壤异味污染的范围为30036 m2,平均厚度为4.8 m,具有异味的土壤方量约144000 m3

根据本次风险评估结论,提出以下建议:

1)在后续开展岩土工程勘察时,开展详细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腐蚀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措施。

2)为保证地块未来能够安全的开发建设,保护人体健康,避免因土壤异味污染引起社会风险,建议选用适宜的修复措施将土壤异味区域的异味强度等级降到3 以下,土壤中不应检出N,N 二丁基间甲基苯酚、苯酐等康爱特维迅地块的特征污染物。

3)土壤异味污染修复的适用技术为原地原位/异位化学氧化技术、热解析技术,建议后期修复单位进一步结合地块水文地质特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特征、修复工程工期等多方面的因素编制土壤异味修复方案。

4)受污染地下水的迁移传输是引起康爱特维迅周边地块土壤异味的主要原因和途径,因此建议在地下水修复过程中,增加嗅和味的监测,并在效果评估中增加嗅和味作为评估指标之一。

5)在地块移除名录之后至开发建设前,继续对地块内和边界处的地下水进行水位和水质的监测。开发建设时,需关注全场尤其是边界处地下水流场和水质的变化,必要时采取适宜的管控措施。

6)在后续修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需重点关注土壤和地下水异味和土壤颜色异常,一旦发现上述情况,需及时停工,上报管理部门,并开展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

7)在未来修复施工或者地块开发建设时,如涉及基坑开挖降水,基坑水需要满足相应的污水排放标准后再进行纳管排放,禁止未经处理而直接排入地表水体。